在2026年3月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七名归化马来西亚球员针对国际足联(FIFA)所做的上诉给予了部分支持,但大部分FIFA的原判决仍然有效。根据裁决,这七名球员将面临为期12个月的禁赛,限制其参加正式比赛的权利,但他们依然可以参与与足球相关的其他活动。而马来西亚足球协会提出的合并上诉被拒绝,FIFA对其处以的35万瑞士法郎罚款决定依旧存在。
这个事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25年,马来西亚足球协会联系了七名球员,鼓励他们申请马来西亚国籍,以便能够代表国家队出战。经过程序,这七名球员顺利完成了归化手续,并获得了马来西亚护照,他们分别是:加布里埃尔-帕尔梅罗、加尔塞斯、霍尔加多、马丘卡、若昂-菲格雷多、伊拉萨瓦尔和赫维尔。
然而,在2025年9月25日,FIFA纪律委员会发现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及相关球员在归化程序中使用了伪造文件,违反了FIFA的纪律准则。这些球员的亲属与马来西亚并无实际联系。随后在2025年11月3日,FIFA上诉委员会维持了该判决,对马来西亚足协要求支付3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并对每名球员处以2000瑞士法郎罚款及12个月的全球禁赛。
在2025年12月5日,马来西亚足协与球员们向CAS提出了合并上诉。在此过程中,马来西亚足协承认自身存在“制度性不足”,并没有否认可能被追究责任,同时指出球员在文件的提供过程中并未起到关键作用。马来西亚足协请求撤销FIFA的决定,并希望将罚款减至5万瑞士法郎以下;球员们则请求彻底撤销处罚,或至少对处罚进行适当的调整,因他们并非故意伪造身份。
此次上诉由由CAS仲裁小组进行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拉斯-希利格(来自丹麦)、何塞-路易斯-安德拉德(来自葡萄牙)及马西莫-科恰(来自意大利)。听证会于2026年2月26日在瑞士洛桑的CAS总部举行。
经过详细审查证据后,CAS仲裁小组确认球员在伪造参赛资格文件方面的违规行为成立,并认为12个月的禁赛处罚合适且必要。然而,根据FDC第22条的规定,该禁赛仅适用于正式比赛,球员在禁赛期间仍能够参加俱乐部的训练。
禁赛期从2026年3月5日开始,同时也认可了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1月26日的时间已算入禁赛期限。CAS仲裁小组认为对马来西亚足球协会的35万瑞士法郎罚款是合理的。
此次裁决是一个具备执行效力的决定,而详细裁决的理由将在适当的时候发布。



